點晶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上限300萬股
(113/03/14 18:53:4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288)點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公司私募普通股尚未洽特定應募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辦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參佰萬股(含)為上限之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於普通股參佰萬股(含)內之額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每次壹佰萬股(含)內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平均每股股價之八成定之﹕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若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均未超過面額,致使本次私募價格可能低於面額,此係依現行法令規定訂定,係屬合理。若日後發生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受市場因素影響,依舊低於股票面額時,則對股東權益影響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此一累積虧損數將視未來公司營運狀況消除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採分次方式辦理,預計分為三次,各分次用途皆為償還負債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維持穩健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之資金需求,若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訂定。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對其他對象再行賣出,並委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在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視當時狀況是否依相關規定取得核發上 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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